校验合同 副本
本合同所包括的方面:
本校验合同包括了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下服务:
- 每年对仪器进行检查,测试及重新校证.
- 每年对仪器内的传感器进行重新校证或更换(由供应商选择).
- 提供所有仪器所需的软件的升级,并在软件发布后尽快通知客户.
- 在仪器本身或仪器中的某部分发生故障时对其进行特别的修理或更换(由供应商选择) .
- 通过电话提供所有的技术与应用方面的支持.
- 将仪器送还给客户.
本合同所不包括的部分:
本合同不包括对由于下列情况造成的故障的维修与校证(供应商十分愿意在其他时间内,将下列服务做为普通的维护服务提供给客户):
- 客户未按照正确指示而对仪表进行错误操作(包括对于正确的电源供给的维持).
- 仪器在未经供应商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被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人修改,改进,修理或维护.
- 将除供应商指定的可用于连接仪器的设备之外的其他设备与仪表进行连接.
- 任何对仪器造成影响的事故(包含但不限于,火灾,水灾,电击和其他恶意破坏造成的损失).
- 在除了位于英国剑桥的密析尔仪表厂的其他地方对故障仪器进行维护或校证.
对于仪器的相关责任:
-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所有应当由供应商校验与检修的情况下, 客户必须首先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并确定一个具体交付时间. 在此之后,由客户负责确认仪器的交付或到约定的具体交付时间之前.
- 如果客户未能付清任何理应归于供应商的款项, 无论是否基于本合同或其他合同, 供应商都有权保留仪器及其付款并且每台仪器每月加收£20的仓储费.
- 供应商不提供仪器的运费,除非有特别的书面协定.
- 无论何时,客户都须承担仪器的风险或损害的责任,承担对于这些风险的保险工作,即使仪器正在供应商的监管之下,并/或些损失由疏忽导致,或者由于供应商及其员工或代理商导致员工或代理商.
通则
除非与本文合同有不符之处,供货商提供的标准和条款,以及客户已同意的副本应当加入到本合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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